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办法》(西石大教〔2025〕117号)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统筹推进转专业各项工作。
组长:院长、党委书记(统筹协调转专业工作全局)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资格审核与考核组织)
成员:各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教学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负责资格初审、考核实施、结果公示等具体工作)
工作小组严格遵循学校规定,确保转专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学校管理办法,全程公示申请条件、接收计划、考核标准、录取结果等关键信息,接受师生监督。
择优录取原则:结合学生学业成绩、专业适配度、综合素养等进行量化评价,按考核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学科适配原则:兼顾学生兴趣特长与学院学科发展需求,重点考量学生对转入专业的基础知识储备及学习潜力。
教学保障原则:接收规模严格匹配学院师资力量、实验设施、教学资源承载能力,确保转专业后教学质量不受影响。
三、转专业条件
(一)通用条件
符合《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办法》(西石大教〔2025〕117号)转专业规定的本校在籍学生。
申请转入专业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和文件要求。
提交材料真实完整,自愿承担转专业后学业适应及课程补修等相关风险。
(二)年级差异化说明
各年级转专业条件统一执行上述通用要求,无额外限制性条款。
四、接收计划
结合学院学科发展规划、师资配置、教学设施及实验实践资源承载能力,确定转专业接收计划:
接收规模:拟接收转专业学生62人。
接收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环境工程、应用化学。
详细计划:各专业具体接收人数见附件《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接收计划》。
五、考核要求
根据学院师资、实验条件等,考虑学生学习情况和有关转专业条件,综合考虑转入学生人数。组织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审核与考核。考核方法参照《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办法》(西石大教〔2025〕117号)中的相关要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包括申请人入校以来学习、在校表现等情况;考核申请人对申请转入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认识等方面内容。
2025级申请转入理工科专业的本科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成绩占考核成绩的70%,计入学生综合考核成绩。
(三)录取规则
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各专业接收计划;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以学生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考核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要求
转专业学生需在转入手续办结后对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补修计划,在规定学期内完成未修课程学习,未按时补修导致学业问题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转入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实验教学活动。
申请人若提交虚假材料、隐瞒违纪事实或考核作弊,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及录取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转专业申请、材料提交、考核确认等环节需严格遵守学校及学院规定时限,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本细则未明确的考核流程、材料规范等内容,参照《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办法》(西石大教〔2025〕117号)和教务处在转专业工作所在学期发布的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相关通知执行。
附件: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接收计划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10月21日
化学化工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接收计划 |
序号 |
院(系) |
专业 |
计划接收转入人数 |
备注 |
2025级 |
2024级 |
2023级 |
1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6 |
4 |
3 |
|
2 |
化学化工学院 |
能源化学工艺 |
0 |
5 |
5 |
|
3 |
化学化工学院 |
应用化学 |
3 |
10 |
8 |
|
4 |
化学化工学院 |
环境工程 |
6 |
6 |
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