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为做好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组织领导工作,根据学院学科情况及工作实际,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及研究生复试录取督查组。
1.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组 长:高小明
副组长:范 峥
组 员:李善建、吴亚、申志兵、鱼涛、蒋胜、冯旭亮
负责组织落实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制订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按照规定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根据学科、类别或专业领域(以下简称“专业”)具体情况成立复试小组,组织对考生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公开有关信息。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研究生复试录取督查组
组 长:祁 帆
成 员:李超伟、秦岭、牛梦龙、李永飞、卢聪
负责全程监督、巡视和检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调查处理学院投诉和举报事项。
二、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基本要求
对报考我院相关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可进入复试,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资格认定。
2.考生须在复试前仔细阅读《2025年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附件1,以下简称“考试须知”),按要求自行准备复试所需的软、硬件设施,熟悉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
三、复试工作
1.复试方式
我院根据工作实际情况,2025年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使用“钉钉云面试系统”进行(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我院提前组织考生、复试导师及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具体复试流程及设备要求见《考试须知》。
复试前,考生须按照要求登录“钉钉云面试系统”进行在线实人认证、确认考生信息、确认阅读《复试诚信承诺书》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学院将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验。
2.复试资格审查
1.往届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设置最长有效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
2.应届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设置最长有效期)。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4.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签字、定向就业单位盖章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1)一式三份。。
5.考生的个人简历、学业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其他材料。
6.考生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以上材料1-5还需要提供电子版,复试前发送到学院邮箱:jiangsheng@xsyu.edu.cn,格式要求如下:
材料1-4所有证件电子扫描件按顺序编辑成1个PDF文档(放1个文件夹并压缩),命名:姓名-考生编号-证件-报考专业。
材料5电子扫描版按顺序编辑成1个PDF文档,命名:姓名-考生编号-综合-报考专业。
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要求和成绩测算
1.复试要求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学院依据本单位招生名额、考生初试成绩和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予以公布。
强化思想品德考核,并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根据学科和专业具体情况成立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秘书1名),网络远程复试安排技术人员1名;复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复试导师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要有现场记录。复试结束后,各学院须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等原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网络远程复试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同等学力加试和心理健康测试单独组织,时间不计入内。
2.复试时间
学院根据复试工作安排确定每批次的具体复试时间,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心理健康测试四部分,其中,前三部分所占分值分别为60分、30分、10分,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录取参考依据,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最终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比例进行折算。
(1)专业知识测试
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核学生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我院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5602化学工程、085701环境工程专业复试专业能力测试为《物理化学》;125602项目管理(MEM)(非全日制)复试专业能力测试为《思想政治理论》、《项目管理概论》。
学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学院组织考生通过“钉钉云面试系统”进行专业知识测试,采用随机抽取试题作答方式,测试时间不少于10 分钟,满分 100 分。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无机化学》及《分析化学》。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若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物理化学》相同,复试的专业能力测试科目调整为《无机化学》或《有机化学》。
(2)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③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④创新精神、创新能力;⑤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以及人文素养;⑥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测试包含外语听力及口语,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对专业外语知识的掌握程度等。从发音正确性、语言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外语水平。
(4)心理健康测试
考生须按学院规定在复试前完成,具体见《考试须知》。
4. 成绩测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总成绩=初试折合成绩+复试折合成绩 ;
(2)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成绩/5×70%(管理类联考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成绩/3×60%);
(3)复试折合成绩=复试成绩×30%(管理类联考复试折合成绩=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知识测试60分+综合能力测试30分+外语水平测试10分;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录取和体检
1.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2.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拟录取,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
3.录取工作结束后,研究生院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xsyu.edu.cn/)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核。
4.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学院拟录取名单发布7日内,提交西安石油大学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单(提交方式另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
(一)学院将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s://hxhg.xsyu.edu.cn/)公开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同时积极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接收考生咨询,受理考生申诉。
(二)学院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
(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复试小组成员中,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如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本学院复试的教师严格回避。对于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行为,一律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四)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考生申诉与处理
若考生对复试环节有任何异议,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申诉(邮箱:jiangsheng@xsyu.edu.cn电话:029-88382693),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进行调查处理,调查或处理结果将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诉人答复。
八、考生咨询
电话:029-88382693 蒋老师 冯老师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3月25日